Tibet GaoZheng Explosive (00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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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6-01-26 12: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 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的相关活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 ...
高争民爆(0028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01-26 12: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 理制度,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 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估业绩指标的专 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薪酬与考 ...
高争民爆(002827) -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6-01-26 12:01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中国特色现 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加强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建设,规范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将董事会部分职 权授予总经理行使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董事会授权事项是指:干部及人事工作、规章制度 制定及修订、组织机构设置及调整、改革改制、战略规划及计划、投资项目、资 产处置、财务管理及资金支付、应对风险事件、对外捐赠、关联交易等日常经营 管理事项。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公司全资、控股和参股子公司。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六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 (一)审慎原则: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等基本原则, 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 (二)适用原则:应当坚持授权与责任相匹配原则,选择合适的授权对象进 行 ...
高争民爆(00282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6-01-26 12:01
第一条 为完善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 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 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 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 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中因 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 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
高争民爆(00282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6-01-26 12:0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 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九)法律法规、深交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1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 ...
高争民爆(002827) - 子公司董事会及委派董事评价办法
2026-01-26 12:01
子公司董事会及委派董事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 爆")下属子公司董事会规范建设与运行,促进和保障公司委派的董事勤勉履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 参股公司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或与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协商一致后,可参照本办法执 行。 第三条 董事会运行重点评价内容包括董事会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两个 方面。规范性主要评价董事会规范建设、权责运行、信息沟通等情况;有效性主 要评价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功能作用发挥和企业改革发展成效等情况。 第四条 对子公司董事会的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组织,负责制 定评价标准、收集评价信息、汇总分析并形成初步评价意见;对委派到子公司的 董事的评价工作由公司党建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负责组织个人述职、 民主评议及综合评价;公司战略、财务、审计、法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 分工提供专业意见并予以 ...
高争民爆(002827)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01-26 12:01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设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 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 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名委员会 日常工作联络及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负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提名委员 会的相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 ...
高争民爆(0028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01-26 12:0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 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不得任职 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丧 失委员资格,公司董事会应当按本工作细则规定进行及时补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 ...
高争民爆(0028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6-01-26 12:0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所属企业、公司能够对其 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制度相关要求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 信息知情人通报关于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秘 书应当在书面承诺上签字确认。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登记、备案和向监管部门报备的日常管 理工作。 第四条 由董事会秘书 ...
高争民爆(0028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6-01-26 1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 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一)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