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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州视 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为规范广 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及时、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 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符合 条件媒体上公 ...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恒)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恒先生为广州 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 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03:50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代表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 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 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 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03:50
| 序 号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十条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 | 第十条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 | | | 原因难以对每次证券投资履行审议程序 | 因难以对每次证券投资履行审议程序和披 | | | 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证 | 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证券投资 | | | 券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 | 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证券投 | | | 计,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 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 | | 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 | | 1,000 万元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 | 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证券投 | | | 审议通过。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 | 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 | | 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 | | | 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 | 序 号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九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 第九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 | |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 |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 | |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 | | (三)会议召开的事由及拟审议的事项(会 | (三)会议召开的事由及拟审议的事项(会议 | | | 议提案); | 提案); | | |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 |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 | | | 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 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 | | (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包括 | (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包括会 | | | 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独立董事事 | 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独立董事事前认 | | | 前认可情况等董事对议案进行表决所需 | 可情况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意见(如有)、 | | 1 |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股东,下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注:因增加或删减条款导致对应条款序号变动、格式调整等非实质性修订,不再 逐一列示。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 | 序 号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 |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 | | 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中至少 | 均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 | 1 | 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 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 | | | | 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 | | 新增 |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 | | | | 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 | | |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 | | | 计师事务所; | | 2 | |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 | | |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 | | |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03:50
(2024 年 1 月) | 序 号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 |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 | | | 委员会,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 员会,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实 | | | 则》。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董事组成, | 施细则》。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不在 | | |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 |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 | | 委员,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 立董事应占应过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 | | | 业人士。 | 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 | | | 并担任主任委员。 |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或者其审计委 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或者其审计委员 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 | | | 报告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 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 | 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 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 | | | 施情况出具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