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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03:50
(2024 年 1 月) | 序 号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 |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 | | | 委员会,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 员会,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实 | | | 则》。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董事组成, | 施细则》。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不在 | | |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 |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 | | 委员,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 立董事应占应过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 | | | 业人士。 | 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 | | | 并担任主任委员。 |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或者其审计委 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或者其审计委员 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 | | | 报告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 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 | 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 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 | | | 施情况出具年 ...
视源股份: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24-01-03 03:50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 1 月 2 日,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视 源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 2024 年与相关关联方 发生采购及销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提供租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 项关联交易,同意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作如下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广州源动智慧体育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动智慧")、广州艾格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 因科技")在 2024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8,734 万元,源动智 慧与艾格因科技属于同一关联方。 2、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广州视焓科技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 (一)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 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 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受益的投资; (二)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等)及衍生品交易; (三)委托理财。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不包括: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以及出售产品、商 品等与日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 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外合资企业广州视源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穗开管企[2011]805 号)核准,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并在广州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167837604004。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50 万股,于 2017 年 1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 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公司的日常业 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 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经理人员,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应采取公开、 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其聘任或解 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其聘任或解 聘。董事可受聘兼任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其他经理人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发展的 长远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 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 并报董事会备案。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 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 ...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运国)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运国先生为广 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024 年 1 月 3 日 | 序 号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 |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 | 1 | | | | | 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 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过半数。 | | | 新增 |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 | | |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 | | |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 | | |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 | |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 | | |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 | 2 | |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 | | | 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 | |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 | | | |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 | | | | 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 | | | 披露。 | | | 第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 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期货、 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 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 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应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 第四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 构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03:50
| 序 号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二十条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 | 第二十条 达到本制度第十一条的审议标 | | | 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万元或高于公 300 | 准的关联交易,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 | | | 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 | 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重大关联交 | | | 易)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 | 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 | | 提交董事会讨论。 |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 | | | 独立董事应当就公司与公司的股东、实际 | 的关联交易)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 | | 1 | 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 | 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 | | 生的总额高于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 300 | 独立董事应当就公司与公司的股东、实际控 | | | 经审计净资产值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 | 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 | | | 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 | 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 | | | 款,发表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