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GUANG BIOLOGICAL(002880)

Search documents
卫光生物: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1 16:41
Core Points - The company has approv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hird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 [1][2] - The lock-up period for the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 will expire on July 7, 2025 [1] - The plan has completed the purchase of company shares through the secondary market as of July 3, 2024 [1] Summary of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 - The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 will have a lock-up period of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e last share transfer [1] - After the lock-up period, the management committee will decide on the timing of selling the shares held by the plan [1][2] - The plan will comply with market trading rules and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1] Duration, Changes, and Termination of the Plan - The duration of the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 starts from the date of the last share transfer to the plan [2] - Changes to the plan require approval from at least two-thirds of the participating holders [2] - The plan can be terminated early under certain conditions, including the inability to liquidate all shares before the expiration of the duration [2]
卫光生物: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艳梅)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1 16:41
Core Viewpoint -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 candidate Wang Yanmei has declared her commitment and qualifications to serve on the fourth board of Shenzhen Weiguang Biological Products Co., Ltd, ensuring her independence and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regulations [1][2][3]. Group 1 - The candidate has confirmed that there are no relationships with the company that could affect her independence [1]. - The candidate has passed the qualification review by the company's nomination committee and has no conflicts of interest with the nominator [1]. - The candidate meets the qualifications and conditions for independent directors as stipulated by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and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1][2]. Group 2 - The candidate has participated in training and obtained relevant certification recognized by the stock exchange [2]. - The candidate has no violations of laws or regulations that would disqualify her from serving as an independent director [2][3]. - The candidate has the necessary knowledge and experience related to the operation of listed companies, with over five years of relevant work experience [3][4]. Group 3 - The candidate and her immediate family do not hold any shares in the company or its subsidiaries [4][5]. - The candidate has not been subject to any disqualifications or penalties by regulatory authorities in the past three years [5][6]. - The candidate has committed to report any changes in her qualifications during her tenure as an independent director [6][7].
卫光生物(002880) -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01 12:02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 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 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 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层人员的组成及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层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总 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由董事会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 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 ...
卫光生物(002880) -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1 12:02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规范提名委员会内部运作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下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 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下称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二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主任委员需选举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
卫光生物(002880) -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01 12:02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维 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本规则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
卫光生物(002880) -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01 12:02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和董事长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财务资助、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
卫光生物(002880) -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7-01 12:02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也可以通过视 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通讯或书面方式召开。若采用通讯或书面 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同 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九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应该亲自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委托 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 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于会 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
卫光生物(002880) -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1 12:02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 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 经营项 ...
卫光生物(002880) -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1 12:02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5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 3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下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审计委员会内部运作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卫光生物(002880) -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01 12:02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党组织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 1 页 共 47 页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 2 页 共 47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