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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集团(002906)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以总裁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 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聘任程序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总裁 1 名,全面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协助、配合总裁的工作并对其 负责。 第五条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 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会届期一致。 董事可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 ...
华阳集团(002906)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健全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治理管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重大事项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 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 ...
华阳集团(00290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至少有 1 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确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
华阳集团(002906)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章 应当披露的信息与披露标准 第六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 1 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公司公告。 第七条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应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第八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 是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定期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华阳集团(00290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保证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 易; (二) 符合公司日常业务中一般商业条款和法定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 公允性,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 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 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三) 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及符合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四) 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 益。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 ...
华阳集团(002906)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组织实施的,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效率、 效果、效益性等进行独立客观确认、评价和监督的一项管理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对象是公司及其被投资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相 关责任人员。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部对公司 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 ...
华阳集团(002906)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 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批准公司 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 则,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闲置资金,公司以自有闲置资 金从事委托理财业务的,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以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从事委托理财业务的,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 参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 信记录的合格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 的金额、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进 行委托理财,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保证公司资 ...
华阳集团(00290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七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相关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八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 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 ...
华阳集团(00290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 称"《 公 司法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确定。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下设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 ...
华阳集团(00290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 解除职务或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审计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成员欠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