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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集团(0029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保证审计质量,维护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包括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中国证监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
华阳集团(00290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七条 公司应当至迟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 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签订后,公司可以使用募 集资金。三方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 ...
华阳集团(002906)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 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部门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 重大事项的管理及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办 ...
华阳集团(00290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 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 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 ...
华阳集团(002906)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1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8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9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4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8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42 | | --- | --- | ---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2 | | | 第一节 | 通知 | 43 | | 第二节 | 公告 | 44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4 |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46 | | | ...
华阳集团(00290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惠 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 ...
华阳集团(002906)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 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市华阳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 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各控股子公 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四条 ...
华阳集团(00290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 称"《公 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确定。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
华阳集团(0029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 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 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 ...
华阳集团(002906)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 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防止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第八条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根据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维护公 司资金和财产安全负有法定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