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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2-13 10:47
1.投资种类: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是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投资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托凭证、 券商收益凭证等)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7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1)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 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属于中 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
锐明技术:公司章程
2023-12-13 10:47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股份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股东 8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9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董事会 28 | | 第一节 董事 28 | | 第二节 董事会 31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第七章 监事会 39 | | 第一节 监事 39 | | 第二节 监事会 40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1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5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6 |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6 | | 第一节 通知 46 | | 第二节 公告 47 |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锐明技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13 10:47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旨在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和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 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 防止泄密及因此导致的相关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设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与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投 ...
锐明技术: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2023-12-13 10:47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70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暨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均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事项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等值其他币 种)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前次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届满即 2024 年 5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 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 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 ...
锐明技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13 10:47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募 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锐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 理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 ...
锐明技术: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0:4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9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 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祥礼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发展迅 速,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可以弥补公司现金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 用率。且该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控措施,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
锐明技术: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10:4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 法权益,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锐 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报告、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公司股 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 ...
锐明技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10:4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 年召开一次 ...
锐明技术: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3-12-13 10:4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事会秘书 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 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以及 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
锐明技术: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10:4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锐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 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