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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3 23:06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玛精密"或"公司") 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 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4〕120048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 回复和说明,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披露后,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 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
瑞玛精密: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4-12-03 13:31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金证法意 2024 字 1203 第 0671 号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金证法意 2024 字 1203 第 0671 号 致: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 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和 《编报规则第 1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和《律师工作报告》。 2024 年 11 月 12 日,深交所下发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
瑞玛精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12-03 13:31
2-1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4 年 1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 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 们")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 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请予审核。如无特 别说明,本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注:本所没有接受委托审计或审阅发行人 2024 年 1-6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 因此无法对发行人上述期间的财务信息发表意见或结论。以下所述的核查程序 及实施核查程序的结果仅为协助发行人回复交易所问询目的,不构成审计或审 阅。)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回复正文 | 宋体 | 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 舍五入 ...
瑞玛精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12-03 13:3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NOLINK SECURITIES CO.,LTD.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声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 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上市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涉简称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3-3-1 释义 |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 指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瑞玛精密 | | | | 国金 ...
瑞玛精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12-03 13:3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SINOLINK SECURITIES CO.,LTD.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 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所涉简称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3-1-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œ | | --- | | 声明 ……………………………………………………………………… ...
瑞玛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12-03 13:3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股票简称:瑞玛精密 股票代码:002976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 ...
瑞玛精密振幅17.03%,3机构现身龙虎榜
瑞玛精密今日涨停,全天换手率21.48%,成交额3.56亿元,振幅17.03%。龙虎榜数据显示,机构净买入 2224.90万元,营业部席位合计净买入1318.25万元。 深交所公开信息显示,当日该股因日振幅值达17.03%上榜,机构专用席位净买入2224.90万元。 证券时报•数据宝统计显示,上榜的前五大买卖营业部合计成交7715.46万元,其中,买入成交额为 5629.30万元,卖出成交额为2086.15万元,合计净买入3543.15万元。 具体来看,今日上榜的营业部中,共有3家机构专用席位现身,即买二、买三、买四、卖二,合计买入 金额2807.86万元,卖出金额582.96万元,合计净买入2224.90万元。 资金流向方面,今日该股主力资金净流入4114.42万元,其中,特大单净流入3451.20万元,大单资金净 流入663.22万元。近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9亿元。(数据宝) 瑞玛精密11月18日交易公开信息 ...
瑞玛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10-30 08:5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股票简称:瑞玛精密 股票代码:002976 二〇二四年十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 ...
瑞玛精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10-30 08:5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NOLINK SECURITIES CO.,LTD.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四年十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声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 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 市保荐书,并保证上市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涉简称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3-3-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目录 | 声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