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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5-09-09 09:1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 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B144 号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I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B14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贵中心于 2025年 6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22 号)(以下简称"《第 二轮审核问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会计师"或"我们")作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直真科技")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就问询函中与会计师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说明: | 黑体(加粗) |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直真科技(003007)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四
2025-09-09 09:17
植德(证)字[2024]029-17号 Merits Ir 植德律师事务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四 二〇二五年九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Merits & Tree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层 | 邮编:100007 12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四 植德(证)字[2024] 029-17号 致: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律师服务合同》,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
直真科技(003007)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5-09-09 09:1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 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B143 号 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B14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年 12月2日出具的《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4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 "我们")作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直 真科技")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就问询函中与 会计师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说明: | 業体(加粗)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不加粗)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榴体(加 ...
直真科技(003007) -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5-09-09 09:1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证券代码:003007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4 号)(以下简称"《审 核问询函》")已收悉。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直真科技")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北京植 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 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涉及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 ...
直真科技(003007)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5-09-09 09:17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五年九月 发行保荐书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本保荐机构")接受北京直 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直真科技")的委托, 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 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2 发行保荐书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 ...
直真科技(003007)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09-09 09:17
上市保荐书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五年九月 3-3-1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 及其保荐代表人胡冰洋、范晓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 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上市保荐书的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涉简称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3-3-2 上市保荐书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 ...
直真科技(003007)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5-09-09 09:16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 研究和逐项落实,对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相应修改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 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修订稿)》等 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 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2 近日,公司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 函 回 复 内 容 进 行 了 进 一 步 补 充 和 修 订 , 具 体 ...
直真科技(003007) - 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2025-09-09 09:16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四年度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这班-】"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gf.cn/2.50 1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目录 | 页次 | | --- | --- | | 审计报告 | 1-5 | | 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23 | 6-1-2 工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061 号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真科技)财 务报表,包括 2024年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 ...
直真科技(003007) -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9-09 09:15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 072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隽。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街道丹棱街18号创富大厦16层1605室。 3、会议召开方式 1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 ...
直真科技(003007)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09 09:15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5] 0110 号 二〇二五年九月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 层 邮编:100007 12 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