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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检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朝阳)
2024-04-21 07:54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朝阳)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行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任职期间,本人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检测行业 宏观形势及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经营积极献策。同时,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谨 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依法依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曹朝阳,出生于 1963 年 1 月,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 本科学历,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05 年"全国劳动模 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 ...
开普检测: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21 07:54
一、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2.1 与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及《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关联 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2 票赞成,占全体独立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2.2 与许昌君逸酒店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2 票赞成,占全体独立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 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定价依据遵循了公正合理的 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由陆健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2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2 名,缺席独立董 事 0 名。独立董事陆健在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曹朝阳以通讯方 ...
开普检测: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1 07:54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许昌开普 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公司对大信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 近一年大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 ...
开普检测: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04-21 07:54
股票代码:003008 股票简称:开普检测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二零二四年四月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 公司 2024 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预算指标,取决于宏观经济运行、市场需求 变化、行业发展状况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 资者特别注意。 一、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指标和市场变化情况,结合 2024 年度的经营计划 和对各项费用、成本的有效控制和安排,2024 年营业收入预计比去年同期增长 不低于 10%,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比去年同期增长不低于 15%。 二、制定 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时刻关注国家政策、检测市场形势变化,积极新增检测业务标准授权范 围、开拓新检测细分市场。 3、许昌总部立足传统检测业务优势,加大各项市场和经营投入,巩固原有 市场 ...
开普检测: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1 07:54
股票代码:003008 股票简称:开普检测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零二四年四月 2023 年,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积极推 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应对外 部环境变化,转变发展思路,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确保了各项业务 正常开展,为 2024 年的稳健发展夯实了基础。 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2023 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概述 2023 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践行核心价值观、聚焦主营业 务,立足公司实际情况,狠抓生产经营管理,努力为客户、股东、员 工、社会创造价值。在董事会和管理团队的领导下,2023 年,公司全 员奋斗进取,努力为客户、股东、员工、社会创造价值,在稳住发展 基本盘的同时,积极开展技术营销和业务拓展,营业总收入增幅超过 20%。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十四五"规划出 ...
开普检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健)
2024-04-21 07:54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陆健)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职期间(2023 年 8 月 22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谨慎、认真、忠实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任职期间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相关委员 会会议,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 见和建议,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陆健, 出生于 1957 年 4 月,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高 级经济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职于上海 财经大学、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5 月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任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2023 年 10 月至今,任新东方新材 ...
开普检测: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1 07:54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许昌开普检 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检测"或"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 -- 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开普检测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9月18日出具的大信验字 [2020]第 23-00006 号验资报告,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股, 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5.567.23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 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41.281.53万元 ...
开普检测: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1 07:54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4-015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 ...
开普检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1 07:54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 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 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 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内 部环境以及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