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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003011)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 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 为他人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 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 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的反 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以自 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审批程序如下: (一)公司应充分调查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对信用级别低的企业原则上 不予提供担保; (二)公司对全资子 ...
海象新材(0030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 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1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 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 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海象新材(003011) - 对外捐赠制度
2025-08-29 10:3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履 行社会责任,规范对外捐赠行为,进一步加强捐赠事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海象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 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 益事业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 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第五条 权责清晰: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 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意愿,不能将 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公司对外捐赠之前,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同意后实 施。 第六条 量力而行: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 ...
海象新材(003011) -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股 | 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4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4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9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
海象新材(00301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 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或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 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 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 第四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 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 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 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 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建立对各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公司委派 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规范运 ...
海象新材(0030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9 10:3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 ...
海象新材(00301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四)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总经理层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 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保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具有科学发展观和较强的 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 的工作能力; (三)具备5年以上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生产、经营、管理业 务; 1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层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两名,财务总监一名。 第五 ...
海象新材(003011) -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9 1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制定及废止的主要制度如下: 上述制度全文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应文件。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序号 | 制度 | | --- | --- | | 1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 2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 3 |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 | 4 | 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海象新材(003011) -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投资的公告
2025-08-29 10:08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因前期项目筹备工作需要,海宁启源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控制的企业 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80%,同时 王周林曾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后将全部 股份转让给海宁市华立实业有限公司,王周林不再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 经理,相关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在十二个月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海宁启源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投资构成 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投资概述 1、投资的主要内容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0 元为对价受让海宁 市华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实业")持有的海宁启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宁启源")7.06%股权并向海宁启源出资人民币 1,140 万元,用于启源 大楼项目建设。 2、关联关系介绍 2025 年 8 月 29 日 ...
海象新材(003011) -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8-29 10:08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 2025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 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