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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06 10:3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 联络及会议组织。公司审计监察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 机构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 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并且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
新宁物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06 10:3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和 高级管理层的组成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 ...
新宁物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06 10:3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 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 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 1 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
新宁物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06 10:3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 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1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 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新宁物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06 10:3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 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 人代为行使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 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职权的,应当遵守有利于公司 1 的科学决策且谨慎授权的原则,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 章程》、本规则等规定的授权原则,并明确授权的具体内容。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 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 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
新宁物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4-03-06 10:31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4-007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了 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1- | 条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款 | | | | | |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 | | |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 | |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 | |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 | |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 |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 | |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 | |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 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 | 第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 以起 ...
新宁物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6 10:3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1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
新宁物流: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2024-02-02 11:1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3)第 5582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cf.qxv.cn)"进行室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c.jpx.gr/f f/2016/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善通信 extil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3)第 5582 号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2年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新宁物流公司 2022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mahai ...
新宁物流: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02-02 11:1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一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或"天风 证券")接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 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新宁物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 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河南 ...
新宁物流: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02 11:14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君致法字 2022268 号 中国·北京·东城区环球贸易中心 B 座 11 层 电话(Tel):+8610-52213236/52213237/52213238/52213239 | 释 义 2 | | ---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6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7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8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12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4 | |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 14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7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18 |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9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34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37 | |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7 | |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38 | |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9 | | 十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39 | |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40 | | 十七、发行人的外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