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Improve Medical(300030)
icon
Search documents
阳普医疗(300030)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2025-11-24 08:38
证券代码:300030 证券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3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邓冠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吉庆先生所持股份被 冻结情况如下: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赵吉 庆先生通知,获悉赵吉庆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已解除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解除冻结股 | 占其所 | 占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第一大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 | 份数量(股) | 持股份 比例 | 总股本 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解除冻结法院 | | 赵吉庆 | 是 | 5,600,000 | 36.60% | 1.81% | 2020-11-18 | 2025-11-20 ...
阳普医疗(300030.SZ):公司业务不涉及脑机接口领域
Ge Long Hui· 2025-11-12 08:59
格隆汇11月12日丨阳普医疗(300030.SZ)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业务不涉及脑机接口领域。 ...
阳普医疗涨2.06%,成交额2498.72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入463.63万元
Xin Lang Cai Jing· 2025-11-12 02:03
Group 1 - The core viewpoint of the news is that Yangpu Medical has shown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stock price and trading activity, indicating positive market sentiment and potential investment interest [1][2]. - As of November 12, Yangpu Medical's stock price rose by 2.06% to 8.41 CNY per share, with a total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2.6 billion CNY and a trading volume of 24.99 million CNY [1]. - The company has experienced a year-to-date stock price increase of 52.36%, with a 2.69% rise over the last five trading days and a 9.65% increase over the last 20 days, although it has seen a decline of 7.89% over the last 60 days [1]. Group 2 - Yangpu Medical's main business involves providing technical solutions, products, and services for clinical testing laboratories and clinical care, with revenue composition as follows: vacuum blood collection systems (66.48%), reagents (12.23%), software products and services (10.03%), testing services (5.10%), other products (3.23%), instruments (2.81%), and microbiological transport systems (0.12%) [1]. - As of September 30,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revenue of 349 million CNY for the first nine months of 2025,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17.14%, while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24.04 million CNY,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56.55% [2]. - The company has not distributed any dividends in the last three years, with a total payout of 79.13 million CNY since its A-share listing [3].
阳普医疗(300030)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1
2025-11-11 12:17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全体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 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
阳普医疗(300030)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1
2025-11-11 12:17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
阳普医疗(30003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11
2025-11-11 12:17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 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书进行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 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 ...
阳普医疗(30003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11
2025-11-11 12:17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应当 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 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 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 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 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 权事务管理等工作三年以上; (三)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具备 的专业知识; ...
阳普医疗(30003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11
2025-11-11 12:17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 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阳普医疗(300030)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1
2025-11-11 12:17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 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阳普医疗(30003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11
2025-11-11 12:17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阳普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 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举董事 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 董事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 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 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选举或变更。 第四条 本细则中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细则中所称"董事"特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 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 东可以以提案的方式书面提出非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