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e Century(300083)
Search documents
创世纪(300083.SZ):上半年净利润2.33亿元 同比增长47.38%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18 12:58
格隆汇8月18日丨创世纪(300083.SZ)公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1亿元,同比 增长18.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亿元,同比增长47.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8亿元,同比增长76.81%;基本每股收益0.14元。 ...
创世纪2025年预计与大前机床关联交易不超5000万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18 12:49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the company has approved the estimated annual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for 2025, which will not exceed 50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0.99% of the audited net assets for 2024 [1] - The company’s vice president and board secretary, Wu Yongbing, also serves as a director at Daqian Machine Tool, which has been recognized as a related party since April 1 [1] - As of July 31, the actual amount of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that occurred was 717,100 yuan, indicating that the company is adhering to market pricing principles for these transactions [1] Group 2 - The purpose of these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is to enhance operational efficiency and promote business development, and they have been approved by independent directors, the board, and the supervisory board [1]
创世纪(3000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和《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 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出现《公司章程》第五十四 ...
创世纪(300083)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公司章程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 | --- | --- | --- | | 第三章 | 股 | 份 |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一节 | | 股东 | 5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五节 | |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七节 | | 股东会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4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8 | | 第三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2 | | 第四节 | | 独立董事 | 34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 37 | | ...
创世纪(3000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 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五至九名董事组成,董事 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得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外的职 务,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独立董事应当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 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 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 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在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阻碍或者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
创世纪(300083)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内部控制制度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公司经营和运作,防范和化解公司各类风险,增强财务 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分子公司。 第三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 的、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 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实现发展 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 ...
创世纪(30008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第二条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 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创 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并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 ...
创世纪(30008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关执业资格; ( ...
创世纪(30008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 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 ...
创世纪(30008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好事前审计、专业审 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在该 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 1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根据本细则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辞职导致委员低于法定或本细则规定的最低人数的,或者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要求的,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 的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 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