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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30012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4-17 11:0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 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 ...
锐奇股份(300126)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5-04-17 11:0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六)决定公司因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回购公 司股份的事项;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和其他证券衍生品种做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第 1 页 共 ...
锐奇股份(300126)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7 11:0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 董事徐德红先生、王春良先生、张捷女士分别进行了独立性情况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
锐奇股份(3001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17 11:0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 ...
锐奇股份(30012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徐德红)
2025-04-17 11:0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徐德红) 各位股东: 一、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本人徐德红: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5 年 7 月 至 2008 年 8 月担任玉林师范学院法学讲师;2008 年 9 月起历任上海严诞生律师事务所律 师、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 师、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 年 6 月取得上海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2021 年 6 月起任锐奇股份独立董事。 经自查,任期内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 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 | | | |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 ...
锐奇股份(300126)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7 11:01
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 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会计处 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 ...
锐奇股份(300126)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04-17 11:01
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 保证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或等额 外币)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 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6 亿元。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 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理财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 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 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 ...
锐奇股份(300126)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4-17 11:01
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 物)"。 变更前:实业投资,电机、模具、电动工具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生产、销售和维修,机电产品、五金交电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智能装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从事互联网、工业信息及物联网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实业投资,电机、模具、电动工具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生产、销售和维修,机电产品、五金交电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智能装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从事互联网、工业信息及物联网的技术开发和技 ...
锐奇股份(300126)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17 11:01
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 年 9 月 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数量 68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35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超过 180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6,893.21 万元 2024 ...
锐奇股份:2024年净亏损1926.44万元
news flash· 2025-04-17 11:01
锐奇股份(300126)公告,2024年营业收入4.37亿元,同比下降12.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 1926.44万元,去年同期净利润405.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6元/股。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