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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科技(300134) - 征集表决权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32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表决权实施细则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表决权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 1 页 共 6 页 第二章 享有征集表决权的主体(以下简称征集人) 第四条 下述组织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 第五条 以公司董事会的名义征集表决权,必须经董事会同意,并公告相关 的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时,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同意。股东 可以采取单独或联合的方式征集表决权。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享有征集表决权的主体(以下简称征集人) 3 | | 第三章 | 征集表决权的方式及基本内容 4 | | 第四章 | 征集表决权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 4 | | 第五章 | 征集投票授权委托书的格式与内容 5 | | 第六章 | 附则 6 |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表决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集表决权行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征 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
大富科技(300134)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32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 1 页 共 4 页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通过深交所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 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 ...
大富科技(30013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32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 1 页 共 10 页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对外投资类型和审批 3 | | 第三章 | 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和决策程序 5 | | 第四章 | 对外投资的实施和管理 6 | | 第五章 | 对外投资的转让和回收 7 | | 第六章 | 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 8 | | 第七章 | 监督检查 8 | | 第八章 | 附则 9 |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外);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蚌埠市国资 委关于印发<蚌埠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蚌国资委〔2023〕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
大富科技(30013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32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3 | | | 第三章 | 募集资金的使用 5 | | | 第四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 10 | | 第五章 |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11 | | | 第六章 | 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 12 | | | 第七章 | 附则 | 13 |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 1 页 共 13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以下简 称"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
大富科技(30013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32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 1 页 共 11 页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 3 | | 第三章 |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 5 | | 第四章 |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 9 | | 第五章 | 附则 11 | |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 ...
大富科技(300134)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32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 1 页 共 7 页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4 | | 第三章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责任和措施 5 | | 第四章 | 责任追究及处罚 7 | | 第五章 | 附则 7 |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维护公司的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大股东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制度所称资 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 ...
大富科技(30013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32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 1 页 共 8 页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3 | | 第三章 |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4 | | 第四章 |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6 | | 第五章 | 监督及处罚 | 7 | | 第六章 | 附则 | 8 |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 ...
大富科技(300134) - 关于修订并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7-30 12:31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体系于近期进行了部分修订,为了保持治理制度与现行 法规体系的一致性,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并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 序 | 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股 | | --- | --- | --- | --- | | 号 | | | 东会审议 | | 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修订 | 是 | | 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修订 | 是 | | 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修订 | 是 | | 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 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7 ...
大富科技(300134) -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7-30 12:30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 2025 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其中万光彩先生、周蕾女士的任职将于 2027 年 1 月 12 日届满六年)。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 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人 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兼 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 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部分董事、监事任期 ...
大富科技(300134) -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2025-07-30 12:30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同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总工程师、执行副总裁、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经全体董事审议,选举周学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童恩东先生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周学保先生、童恩东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经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