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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 范、稳健、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
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辞职程序: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 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 效。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
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变更情况。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配合公司董事会秘 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 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 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
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 及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 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
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应当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 ...
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工 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 ...
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江苏 二○二五年十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 9 月 16 日,公司由原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 起设立,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713244398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784.46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变更均按董事长的产生和变更办法执行。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1 日经中国 ...
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工业 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
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 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含 1/3) 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由战略委员 会委员选举产生。 召 ...
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委员会全体委 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责时,由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委员履行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证券部为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使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