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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泰电源(30015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 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 ...
科泰电源(300153)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海科泰 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建立防范的长效机制, 维护公司的独立性,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 的资金管理。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偿还债务而 ...
科泰电源(3001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及《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 ...
科泰电源(3001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 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
科泰电源(300153)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以及《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相 关制度,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六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审计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 公司应当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以便独立董事沟通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当履行会面监督职责,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 行沟通。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 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 为会议材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可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 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 ...
科泰电源(30015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查; (二)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公司指定董 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
科泰电源(3001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宗旨 第二条 董事会办事机构 公司设证券投资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投资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投资部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 面通知全体董事。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 的通知时限。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投资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 ...
科泰电源(300153) - 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2025 年 10 月) 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本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三条 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信息、参与重大决策、取得投资收益和选择管 理者等权利。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采取 必要措施,保障投资者上述权利的行使。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应当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 得侵犯公司享有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不得利用股东优势地位以任何方式损害本 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 益,对投资者负有忠实诚信义务。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本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的,公司应及时披露 ...
科泰电源(30015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未在公司领 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
科泰电源(300153)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1 (四)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 公道。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所适用人员范围为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总裁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裁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管理知识及企业经营、管理实际经验;熟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政策;具备一定的税务、财务及会计知识; (二)洞悉行业发展趋势,并能作出正确的企业经营决策; (三)具有实施有效激励与监督,沟通与协调,团队建设及建立高效组织架构 的能力;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