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GF(30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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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11-20 08:54
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说明 对于上述案件,公司后续将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积极配合公 安机关的刑事侦查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司损失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诉讼审理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诉讼回顾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11 月13日和11月22日分别对外披露《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7、2022-083),后续因部分被告因所持公司股份状态和持股数量发生 变化,公司特此向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变更诉 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 进展公告》,德阳中院和成都中院分别于2024年3月13日和2024年1月16日开庭 审理了上述案件。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川01民 初1188号 ...
新研股份: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11-18 09:34
近日,公司收到德阳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川06民初57号, 德阳中院经审查认为:被告胡鑫、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四 川新航钛原股东,新研股份以被告股权转让后被收购公司四川新航钛业绩承诺期 业绩不达标财务造假为由要求被告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经查,四 川新航钛原大股东、法定代表人韩华已因该交易事项中存在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 责任,已移送法院审理。韩华的违法行为与本案原告据以起诉的案件事实重叠。 本案被告作为新航钛公司原高管、股东,在案涉事项中被证监会审查的财务造假、 违规披露等行为,也属于调查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 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诉讼回顾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11 月13日和11月22日分别对外披露《关于公司 ...
新研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12 09:38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台山街 499 号盛达广场 15 楼 邮编:830000 电话/Tel:+86 991 3070688 传真/Fax:+86 991 3070288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二四年十一月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致: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疆机械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
新研股份: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1-12 09:38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 释 义 2 | | --- | | 声 明 3 |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4 | | 二、本次授予情况 6 | | 三、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9 | | 四、结论性意见 10 | | 五、备查信息 11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声 明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新研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 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新研股份、公司 | 指 |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 | | 划 |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23 | | | | 计划(草案)》 |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 指 | 《 ...
新研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2 09:38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以书 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11:00 在乌鲁木齐经 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 1 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主持为董事 长方德松先生,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 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审议议 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 ...
新研股份: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2024-11-12 09:38
二、激励对象为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实意见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包括:1、不 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2、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3、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4、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情形;5、不 ...
新研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2 09:38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以通讯方 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2:00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全体监事均出 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主持为监事会主席李煜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
新研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1-12 09:38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已批准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 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龚巧莉 ...
新研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01 09: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本次股东不存在变更过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 日北京时间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一 楼会议室。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62,308,19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2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32 人 ...
新研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11-01 09:08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 之 法律意见书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台山街 499 号盛达广场 15 层 郵編:830000 15th Floor, Sheng Da Building,No.499 YunTai Road,Urumqi 830000,China 電話/Tel:13899993996 (+86)(991)3070288 網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致: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疆机 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