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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11:28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 ...
新研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11:28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 作用,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新疆机 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 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 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具体如下: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
新研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12月)
2023-12-08 11:28
| 4.3.1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 4.3.1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 | --- | --- | | 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 | 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行使该职权的, | | | 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对独立 | | 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 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 | |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 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 |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 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 | | 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 | |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 | |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日内发出召开股 |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 | | 5 | 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 | 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 | | 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 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 | 4.4.4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 4.4.4 股 ...
新研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11:28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以通讯方 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 12:00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全体监事均出席现 场会议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主持为监事会主席李煜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或部分 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之间进行分配。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
新研股份: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3-12-08 11:28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2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概述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的银行授信额度即将到期, 为了保证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贷款的延续性和公司2024年度经营发展的 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 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197,71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 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2023 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上述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97,71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研股份")于2023年12 ...
新研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8 11:28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4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 ...
新研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11:28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持续发展,强化董事 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两名 为非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 1 -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 ...
新研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11: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以书 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主持为董事长方德松先生,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现场结合 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或部 分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前述激励对象 放弃获授的限制性 ...
新研股份: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2-08 11:28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释 义 | | 2 | | --- | --- | --- | | 声 明 | | 3 | |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 4 | | 二、本次调整情况 | | 5 | | 三、本次授予情况 | | 6 | | | 四、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 9 | | 五、结论性意见 | | 10 | | | 六、备查信息 | 11 |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1. 本报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 理指南》等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而制作。公司已保证所提供的 有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新研股份、公司 | 指 |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 | ...
新研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11:28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 载明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两名为 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