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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3001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规定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 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
东方国信(30016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 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 达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 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设立或者增 资全资子公司除外)、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 让等。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品交易应当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通过,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 ...
东方国信(300166)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一)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 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 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三)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 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 (四)薪酬与市场价值规 ...
东方国信(30016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 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 务。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六条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
东方国信(30016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 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
东方国信(30016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绩效原则: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的发放,以公司经营业绩及本人绩 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四)竞争原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与公司业绩和规模相符,并参考同行 业薪酬水平,保持其薪酬的市场竞争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落实目标责任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东方国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作为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依据,遵循以下四项 原则: (一)责任原则: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所承担的责任为依据,体现岗位价 值及 ...
东方国信(30016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 信"、"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规范 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东方国信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 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北京东方 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东方国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和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的内控制度应当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指公司根据总体战 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 的 ...
东方国信(300166)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 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 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 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四条 ...
东方国信:第三季度净利润亏损1931.3万元,下降424.03%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9 12:36
Group 1 - The company's Q3 revenue was 490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6.62% [1]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net loss of 19.31 million yuan in Q3, a decline of 424.03% [1] -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the company's revenue totaled 1.431 billion yuan, a decrease of 3.73% [1] - The net loss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was 98.49 million yuan, a decline of 568.46% [1]
东方国信(300166)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2:35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5-066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 | --- | --- | --- | --- | --- | | | | 期增减 | | 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90,189,944.65 | 6.62% | 1,431,064,160.94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