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EEP(300172)
icon
Search documents
中电环保: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7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 资者信心",2024年1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 投资者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为践行以投资 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绕公司发展 战略,从增强聚焦主业意识、提高创新发展能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强化规 范运作水平等方面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业经营,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提升公司传统产业,培育新产业板块,改造 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公司将充分发挥产业创新平台的成果转化功能,采用股权 合作、投资并购等多元化市场机制,促进成果转化,加快成果产业化进程;发 挥平台孵化器功能,加强已孵化企业与公司、平台内成员及联盟企业形成业务 互补,助力产业链延伸,形成产业集聚、产业协同 ...
中电环保: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 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 送和披露手续。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子公司)的主要 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 ...
中电环保: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积极全力开拓 市场、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大项目回款力度、提升产业创新平台功能、着重技术创新 升级、提高设施运营效率和企业管理水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 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2023 年 | 2022 年 |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万元) | 100,598.73 | 102,338.04 | | -1.70% | | 营业成本(万元) | 75,996.01 | 77,453.52 | | -1.88% | | 营业利润(万元) | 9,602.79 | 8,607.11 | | 11 ...
中电环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事务的管理机构,应对内幕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稽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 及时。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指定的内幕信息事务常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公司 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 务所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询问)、服务工作。 董事长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 ...
中电环保: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01 11:34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7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南京中电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91736051150J,注册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诚信大道1800号3幢(江 宁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林慧生,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 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环保、水处理、固废危 废 ...
中电环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主 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 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 况向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 或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薪酬与考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
中电环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九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除遵守相关规定并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外,在统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还应当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 让: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中 ...
中电环保: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1 11:34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向各位监事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士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维先生列席了会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 2 ...
中电环保: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 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勤勉尽责 ...
中电环保: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 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3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