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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积极全力开拓 市场、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大项目回款力度、提升产业创新平台功能、着重技术创新 升级、提高设施运营效率和企业管理水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 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2023 年 | 2022 年 |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万元) | 100,598.73 | 102,338.04 | | -1.70% | | 营业成本(万元) | 75,996.01 | 77,453.52 | | -1.88% | | 营业利润(万元) | 9,602.79 | 8,607.11 | | 11 ...
中电环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 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 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 (一)总裁; (二)副总裁;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符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对应的经营利润中心,以经营利润中心 的规模与绩效为基础,根据相应的年度总体经营目标及年度薪酬预算总额,并 结合各自的岗位职责、考核目标等因素,进行综合考核,最终根据考核结果确 定年度薪酬分配。 年度总体经营目标主要包括相应年度的经营净利润、回款情况、新签合同 额以及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等。 年度薪酬预算总额是指董事会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对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核 准的年度薪酬总额。 (三)董事会秘书; ( ...
中电环保: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2-27 10:06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2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次为水务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规定,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3年-2025 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鉴于水务公司2023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预缴,因 此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 电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公司")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水务公司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发证时间 南京中电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
中电环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2-02 11:17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江苏 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及子公司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具体情况如 下: | 公司名称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发证时间 | | --- | --- | --- | --- | |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GR202332003401 | 三年 | 2023年11月6日 | | 南京中电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GR202332002045 | 三年 | 2023年11月6日 | | 南京中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GR202332000968 | 三年 | 2023年11月6日 | | 南京中电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GR202332001296 | 三年 | 2023年11月6日 | 本次为上述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 ...
中电环保(300172)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3 16:00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3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 | --- | --- | --- | --- | --- | | | | 同期增减 | | 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17,253,558.24 | 5.30% | 773,192,368.41 | -6.93% | | 归属于上 ...
中电环保(300172)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7-31 16:00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 08 月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政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靳辉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 关内容。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 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 | | 第一节 |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 | --- | --- | --- | | 第二节 |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 | ...
中电环保(300172) - 2023 Q1 - 季度财报
2023-04-24 16:00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0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264,415,980.72 | 294,908,319.69 | -10.3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271,962.47 | 24,022,937.91 ...
中电环保(300172) - 2022 Q4 - 年度财报
2023-03-27 16:00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03 月 1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政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靳辉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 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 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676,710,000 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2 | 第一节 | 重要提示、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