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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1 11:34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向各位监事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士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维先生列席了会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 2 ...
中电环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九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除遵守相关规定并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外,在统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还应当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 让: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中 ...
中电环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主 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 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 况向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 或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薪酬与考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
中电环保: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 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 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 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 ...
中电环保: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 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3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
中电环保: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 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勤勉尽责 ...
中电环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01 11:34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5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 | --- | --- | |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司的股份: |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 |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 |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 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 |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 | | 股份的活动。 | 公司债券; | | |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 | |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 | | 活动。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
中电环保: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01 11:34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阳、唐后华、李激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阳先生、唐后华先生、 李激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中电环保: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总裁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 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 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 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工作,具体工作细则另行制定。 第五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
中电环保: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第二章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其中,独立董事的提名还应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电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 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 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 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或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