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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4-05-09 11:51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 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 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持有的股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 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 ...
朗源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5-09 11:51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 ...
朗源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09 11:51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 负责人。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行为,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朗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六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或监事会 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 事会会议。 第七条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方式通 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可以采取直接送 达、 ...
朗源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5-09 11:51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工 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 ...
朗源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5-09 11:51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积极 配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 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二)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沟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质量,明 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 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的及时披 露; (四) ...
朗源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5-09 11:51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1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备注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 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 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 意见。 ……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应当经 ...
朗源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2024-05-09 11:51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为了完善和健全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持续、稳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和决策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朗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2026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 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 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应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认真听 ...
朗源股份:对外担保制度
2024-05-09 11:51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的事 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况恶 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 保视同对外担保。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维 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 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提供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 ...
朗源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三)
2024-05-09 11:51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杭州东方行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就提名戴 晨 义 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作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 ...
朗源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5-09 11:51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确 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朗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公司现任监事; (七)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该聘任无效,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 出现前款情形的,公司可以解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