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TRUE(30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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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朗源(30017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3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朗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
ST朗源(300175) -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3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 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 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的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闻 采访等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的重大信息的保密, 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四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员工不得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代表公司 发言。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 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 ...
ST朗源(30017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3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行为,保证 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 收益,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 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 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四条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二)理财产品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二)委托理财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
ST朗源(30017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8 13:03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确 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朗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
ST朗源(3001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3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 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如下: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
ST朗源(30017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3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朗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 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第五条 公司在与董事、高级管理 ...
ST朗源(300175)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3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 ...
ST朗源(30017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13:03
第一条 为提高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 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 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 ...
ST朗源(300175)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8 13:03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质量,明 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 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积极 配合公司完成年报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 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一)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二)本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三)投资、融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1 (二)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 ...
ST朗源(300175)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3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职能部门、子(分)公司,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 统计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本制度所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告。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及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公司网站、公司内部刊物、投资者调研活动、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等方 式。 第五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