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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特科技跌1.73%,成交额2.06亿元,近3日主力净流入-2470.06万
Xin Lang Cai Jing· 2026-02-27 07:49
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2月27日,鸿特科技跌1.73%,成交额2.06亿元,换手率6.75%,总市值30.71亿元。 异动分析 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人民币贬值受益+特斯拉概念+新能源汽车 1、公司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鸿特、台山鸿特地处珠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 2、2024年11月5日互动易:在搭载低空飞行器的汽车压铸件产品方面,公司目前有个别产品处于首次送 样阶段。该产品项目定点订单金额很小,未来,该产品如正式量产,其最终销量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 3、根据2024年年报,公司海外营收占比为54.46%,受益于人民币贬值。 4、已通过特斯拉的供应商资格认定,暂时尚未对其供货。 5、根据2025年5月8日互动易:公司将聚焦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业务,稳定发展传统燃油汽车压铸零部 件业务,同时,顺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加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大型总成部件的研发投入,积极发 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包括大型、复杂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开发和生产,努力提升公司在新能源 汽车零部件市场的份额,优化公司的产品和业务结构,进一步夯实公司业务均衡发展的基础,切实增强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公 ...
鸿特科技涨0.38%,成交额1.72亿元,近3日主力净流入-1430.26万
Xin Lang Cai Jing· 2026-02-13 07:59
2月13日,鸿特科技涨0.38%,成交额1.72亿元,换手率5.66%,总市值30.40亿元。 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异动分析 3、根据2024年年报,公司海外营收占比为54.46%,受益于人民币贬值。 4、已通过特斯拉的供应商资格认定,暂时尚未对其供货。 5、根据2025年5月8日互动易:公司将聚焦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业务,稳定发展传统燃油汽车压铸零部 件业务,同时,顺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加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大型总成部件的研发投入,积极发 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包括大型、复杂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开发和生产,努力提升公司在新能源 汽车零部件市场的份额,优化公司的产品和业务结构,进一步夯实公司业务均衡发展的基础,切实增强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长远发展。 (免责声明:分析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根据不同行情独立判断) 资金分析 今日主力净流入-439.02万,占比0.03%,行业排名184/261,连续3日被主力资金减仓;所属行业主力净 流入3.73亿,当前无连续增减仓现象,主力趋势不明显。 区间今日近3日近5日近10日近20日主力净流入-439.02万-1430. ...
鸿特科技(300176.SZ):目前没有布局一体化压铸产品
Ge Long Hui· 2026-02-11 13:22
格隆汇2月11日丨鸿特科技(300176.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目前没有布局一体化压铸产品。关于与宁 德时代的合作情况,若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鸿特科技(300176.SZ):没有给特斯拉供货
Ge Long Hui· 2026-02-11 13:16
格隆汇2月11日丨鸿特科技(300176.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没有给特斯拉供货。 ...
鸿特科技(300176) - 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6-02-09 09:58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 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128 号 19 层 1902 室) 二〇二六年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6 年 1 月 25 日下发的《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05 号)(以下简 称"问询函")的要求,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鸿特 科技"或"发行人")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 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有关问题进 行了进一步核查,并出具如下回复。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广东鸿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以下简称"配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 --- | --- |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对配股说明书 ...
鸿特科技(300176) -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之发行保荐书
2026-02-09 09:58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128 号 19 层 1902 室 二零二六年二月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广东 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特科技"、"发行人"或"公司")的委 托,担任其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 荐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 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除非特别注明,本发行保荐书所使用的简称和术语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一致。 3-1-1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具 ...
鸿特科技(300176) - 关于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及配股说明书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6-02-09 09:58
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及 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 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9 日 配股说明书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5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东鸿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 02000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原股东 配售股份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 ...
鸿特科技(300176) -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26-02-09 09:58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 配股说明书 (申报稿) 证券简称:鸿特科技 证券代码:300176 声 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128 号 19 层 1902 室) 二〇二六年二月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配股说 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 一、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配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 容,并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投资风险: (一 ...
鸿特科技(300176)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6-02-09 09:58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国枫律证字[2025]AN188-11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8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国枫律证字[2025]AN188-11号 本所律师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 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并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 务所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 称"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律师 事务所关于广东鸿特 ...
鸿特科技(300176)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6-02-09 09:58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址( l o c a t i o n )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丽泽 SOHOB 座 2 0 层 2 0 / F, To w e r B , L i z e S O H O , 2 0 L i z e R o a d , F e n g t a i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P R C h i n a 电话( t e l ) : 010 - 5 1 4 2 3 8 1 8 传真( f a x )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