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Teo Technology(30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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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特科技(3001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议事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
鸿特科技(300176)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 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业务。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并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 1 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付)款的谨慎 预测,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实际需求总额。同时,针对发生 的外币融资,公司参照上述原则,合理安排外汇套期保值的额度、品种和时间, 以保障外汇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账户,不得使 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汇套 期 ...
鸿特科技(3001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明 确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鸿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
鸿特科技(30017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裁、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鸿特科技(30017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鸿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实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
鸿特科技(30017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或 以公司自有资产为他人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承兑 汇票担保、商业承兑汇票担保以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对子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按照本管理办法规 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不主动对外提供担保,确需对外提供担保的,由被担保企业向 公司提出申请。 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二章 担保应履行的 ...
鸿特科技(30017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广东鸿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 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 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 ...
鸿特科技(30017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确有紧急情况 的,经全体独 ...
鸿特科技(300176)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筹备会议和 准备会议相关资料等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 ...
鸿特科技(30017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 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科学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 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 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情况。 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 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