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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特科技(30017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 ...
鸿特科技(3001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以及有关人员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和《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信息、关联交 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规定 的重大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按本制度 规定的程序,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 ...
鸿特科技(300176) -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 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1 第七条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审计小 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 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对年审会计师完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能力、独立性、 及时性进行评估。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加强 ...
鸿特科技(3001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包括三分之一 ...
鸿特科技(300176)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9 月 | 25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5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1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3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0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0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3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9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2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3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 ...
鸿特科技(3001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议事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
鸿特科技(3001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其他法 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以及《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 ...
鸿特科技(300176)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常务副总裁 1 名。 第三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主 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 公司应与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裁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犯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罪, ...
鸿特科技(300176)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 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业务。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并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 1 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付)款的谨慎 预测,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实际需求总额。同时,针对发生 的外币融资,公司参照上述原则,合理安排外汇套期保值的额度、品种和时间, 以保障外汇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账户,不得使 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汇套 期 ...
鸿特科技(3001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明 确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鸿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