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HongTeo Technology(300176)
icon
Search documents
鸿特科技(30017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裁、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鸿特科技(30017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鸿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实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
鸿特科技(30017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确有紧急情况 的,经全体独 ...
鸿特科技(30017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或 以公司自有资产为他人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承兑 汇票担保、商业承兑汇票担保以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对子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按照本管理办法规 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不主动对外提供担保,确需对外提供担保的,由被担保企业向 公司提出申请。 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二章 担保应履行的 ...
鸿特科技(30017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广东鸿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 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 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 ...
鸿特科技(300176)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筹备会议和 准备会议相关资料等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 ...
鸿特科技(30017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 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科学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 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 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情况。 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 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四条 ...
鸿特科技(300176) - 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 为鼓励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尽职 尽责,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确保企业健康运营,根据责、权、 利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客观反映公司董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实激 励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董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各项 职责,公司给董事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贴。 第三条 公司董事津贴适用于公司独立董事、内部董事及外部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参加会议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公司实报实销,计入公 司成本。 第九条、公司董事在任职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循勤勉诚信的原则,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不得损害公 司利益和违反《公司章程》及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董事会和其他应出席的有关会 议,努力提高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条 任期内,董事正常原因辞职或非本人原 ...
鸿特科技(300176) - 社会责任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科学发展 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 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 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 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 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 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 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依靠夸大宣传、 虚假广告等不当方式牟利,不得通过贿赂、走私等非法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不 得侵犯他人的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 公司 ...
鸿特科技(300176)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鸿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在任期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