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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特科技(30017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 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五条 公司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 ...
鸿特科技(300176)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核查,并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
鸿特科技(30017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 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 ...
鸿特科技(30017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 ...
鸿特科技(300176) -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 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1 第七条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审计小 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 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对年审会计师完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能力、独立性、 及时性进行评估。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加强 ...
鸿特科技(3001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包括三分之一 ...
鸿特科技(300176)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9 月 | 25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5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1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3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0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0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3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9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2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3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 ...
鸿特科技(3001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以及有关人员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和《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信息、关联交 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规定 的重大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按本制度 规定的程序,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 ...
鸿特科技(3001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议事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
鸿特科技(3001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1 08:1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其他法 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以及《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