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EASTSOFT(300183)
icon
Search documents
东软载波:1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02 11:16
每经头条(nbdtoutiao)——股民发帖求主力拉涨停,次日竟成真!襄阳轴承涨停迷局背后:平台审核 漏洞与市场操纵疑云发酵 每经AI快讯,东软载波12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六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等文件。 (记者 王晓波) ...
东软载波(30018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2 10:1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 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1 / 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 ...
东软载波(300183)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02 10:1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 露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证券投资部为协调部门,审 计部、财务部为牵头部门。 ...
东软载波(300183)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2 10:1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 ...
东软载波(300183)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12-02 10:1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立即按照募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会应 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法律 ...
东软载波(300183)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2-02 10:17
总裁工作细则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裁的工作程序和经营管理权限,规范公司经理 层的组织及行为,确保公司总裁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加强经营监督及自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协助总裁工作,对总裁负责。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总裁的提名,予以聘任或解聘。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总裁的提名,予以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第四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辞职 ...
东软载波(30018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2 10:1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 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 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青岛东软载波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公司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投资者关系管理 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 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1、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 ...
东软载波(30018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2 10:1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 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 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 ...
东软载波(30018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02 10:1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 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 一种评价活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接受有关审计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和全体员 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 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 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 ...
东软载波(30018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2 10:1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间期限,及时、准确、真实、完 整地向董事长报告,并同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将有关资料报送备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当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