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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载波(30018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2 10:17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青岛 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
东软载波(300183)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02 10:1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 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事件信息 。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 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 ...
东软载波(300183)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02 10:1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 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青岛东软载波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和规定,结合公司 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 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审计委员会应 按照本制度做好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七条 ...
东软载波(300183) -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2025-12-02 10:1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八条 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九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 1 / 6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经 ...
东软载波(3001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2 10:1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操守,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 ...
东软载波(30018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2-02 10:1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青岛东软载波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持有的股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 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 ...
东软载波(300183)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12-02 10:1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 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则和《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 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下列基本 ...
东软载波(300183)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2 10:17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下称"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如董事长并非 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委员 ...
东软载波(30018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2 10:1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1、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 告; 2、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 事项公告等;以及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3、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公 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 4、公司向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 ...
东软载波(30018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2 10:1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 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1 / 6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 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