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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4 10:3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工作中 的作用,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聘任适当人员担任,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指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 ...
东方电热: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0-24 10:32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镇江东方电热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或"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东方电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 | --- | --- | --- | | 1 | 收购东方山源51%股权 | 6,300.00 | 6,300.00 | | 2 | 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PTC电加 热器项目 | 29,282.54 | 26,370.54 | | --- | --- | --- | --- | | 3 | 年产350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 PTC电 ...
东方电热: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4 10:32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股东 7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董事 24 | | | 第二节 董事会 26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2 | | 第一节 监事 32 | | | 第二节 监事会 33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5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5 |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38 | | | 第一节 通知 3 ...
东方电热: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项目储备用地的公告
2023-10-24 10:32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3-075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项目储备用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九天")拟购买的 约 114 亩项目储备用地尚没有签署相关购买协议,能否签署购买协议、拟购买土地的挂牌时间 及招标拍卖挂牌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 项目储备用地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九天向江苏泰兴黄桥经济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黄桥经开区管委会")购买项目储备用地,用于后续的预镀镍钢带 材料扩产项目, 预计购买土地总价约 4,000 万元;授权东方九天董事会行使该宗土地购买决策 权,并授权东方九天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为巩固提升公司竞争优势,满足高端锂电池外壳用预镀镍钢带未来的市场需求,根据 公司战略布局,经公司 ...
东方电热: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4 10:3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护 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审计法》《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 计的工作内容及程序,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和分公 司)的财务收支、会计报表、资产质量、经营业绩以及重大投资项目等有关经济 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 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内部审计。审计委员会由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 ...
东方电热: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4 10:3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进一步加强公司的 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 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 ...
东方电热: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4 10:3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 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阅,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核查了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一致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2、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
东方电热: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0-24 10:32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3-074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4、现金管理期限:自 2023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止。 5、资金来源:江苏九天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江苏九天董事长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江苏九天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购买事宜。授权期限为 2023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止。 7、公司与发行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1、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江苏九 ...
东方电热: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4 10:3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 年 10 月)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 | 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 | | 会: | 大会: | |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 |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 | | 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 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 |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 | 1/3时; | 额1/3时; | |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 |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 | | 份的股东请求时; | 份的股东请求时; | |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 |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 (六)独立董事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 | 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过半数同意时; | ...
东方电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4 10:3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咨 询和建议。 第二章 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签署委员会文件;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