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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尔新材: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02 10:11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1 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尔新材" 或"公司")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自 2009 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2023 年度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审计费用为 92 万元。 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 ...
开尔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02 10:1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浙 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织与行为,规范 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设的各职能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职权、职责、权利 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 ...
开尔新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02 10:11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1 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385,431.60 元,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459,575,736.91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33,698,816.20 元,报告期末, 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471,256,991.74 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保障广大股东利益, 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3 ...
开尔新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
2024-04-02 10:1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201 号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我们审计了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尔新材 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200 号的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开尔新材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 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 ...
开尔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02 10:1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 ...
开尔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02 10:1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 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
开尔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2 10:11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1、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邢翰学、吴剑鸣、邢翰科、俞邦定、倪丽丽、 李世程、刘芙),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翰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董事会认真听 ...
开尔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02 10:1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 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遵照 本制度的规定。公司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格,并满足 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证 ...
开尔新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02 10:1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倪丽丽、李世程、刘芙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倪丽丽、李世程、刘芙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开尔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02 10:1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 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 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 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 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