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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尔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02 10:1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 ...
开尔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02 10:1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 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
开尔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2 10:11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1、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邢翰学、吴剑鸣、邢翰科、俞邦定、倪丽丽、 李世程、刘芙),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翰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董事会认真听 ...
开尔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02 10:1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 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遵照 本制度的规定。公司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格,并满足 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证 ...
开尔新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02 10:1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倪丽丽、李世程、刘芙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倪丽丽、李世程、刘芙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开尔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02 10:1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 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 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 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 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
开尔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2 10:11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第五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送达至 全体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黄文樟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 ...
开尔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02 10:11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 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对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和新增,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二条 |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 | 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依照《公 | 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依照《公 | | ...
开尔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世程)
2024-04-02 10:11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世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充分发挥本人的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世程,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浙江大 学法学学士、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金融财务)硕士,具有律师执业资格。2016 年起至今在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任职,现为高级合伙人律师、破产业务委员会秘 书,上海银行(杭州)分行律师团成员,杭州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专业人员,杭州律师协会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2022年7月25日起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 ...
开尔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02 10:1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形; (四)具备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