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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3-08-28 07: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七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接受山东瑞 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高材"、"股份公司"、"发行人" 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 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本发行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3-1-1 保荐人(主承销商 ...
瑞丰高材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08-28 07:28
股票简称:瑞丰高材 股票代码:300243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Ruifeng Chemical Co., Ltd.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路)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二次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八月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 素"章节,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和事项: 一、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 ...
瑞丰高材_申请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
2023-08-28 07:26
股票简称:瑞丰高材 股票代码:300243 关于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八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3 年 7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06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 高材"、"公司"或"发行人")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证券"或"保荐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 人会计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各方,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核查,并就问询函进行逐项回复,同时按照 问询函的要求对《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所用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保持一致。 | 字体 | 含义 | | --- | - ...
瑞丰高材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08-28 07: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七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接受山东瑞 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高材"、"发行人"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保荐人。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 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 实、准确、完整。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3- ...
瑞丰高材_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3-08-28 07:2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国枫律证字[2023]AN099-8号 致: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国枫律证字[2023]AN099-8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 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据此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 行了查验,并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瑞丰 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法 律意见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 ...
瑞丰高材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2023-08-28 07:26
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3)第 806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 问题 | 1 | 2 | | --- | --- | --- | | 问题 | 2 | 25 | 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3)第 80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题 1 申报材料显示,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仕斌,拟募集资 金不超过 1.05 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周仕斌认购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或 合法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包括股权质押、银行贷款及其他对外投资。报告期末, 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70 亿元,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投项目"年产 6 万吨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 PBAT 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为 60.18%,2023 年 6 月,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将该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使用技术系由上海聚友 化工有限公司 ...
瑞丰高材: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2023-08-27 23:58
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3)第 806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 问题 | 1 | 2 | | --- | --- | --- | | 问题 | 2 | 25 | 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3)第 80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收悉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0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申报会计师结合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高材"或"发行人" 或"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问询函中有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的含义相同。 | 字体 | 含义 | | --- | - ...
瑞丰高材:发行人及保荐人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3-08-27 23:58
股票简称:瑞丰高材 股票代码:300243 关于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八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3 年 7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06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 高材"、"公司"或"发行人")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证券"或"保荐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 人会计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各方,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核查,并就问询函进行逐项回复,同时按照 问询函的要求对《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所用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保持一致。 | 字体 | 含义 | | --- | - ...
瑞丰高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2023-08-27 23:58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国枫律证字[2023]AN099-8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申报材料显示,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仕斌, 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1.05 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周仕斌认购资金来源于 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包括股权质押、银行贷款及其他对 外投资。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 70 亿元,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 1.2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年3月31日,前次募投项目"年产 6 万吨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 PBAT 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为 60.18%,2023 年 6 月, 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