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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0:47
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 ...
新开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2-08 10:4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推荐,由董事会聘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
新开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8 10:4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 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除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本制 度关于独立董事的特别规定。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新开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8 10:47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 ...
新开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10:47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3-08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下午 13:30 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所 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分别为陈 振亚先生、王葆玲女士、张建英女士,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振亚先生召集并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赵璇女士、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 书面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开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
新开普(300248)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16:0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3-077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 | | | | | 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 -22.477.49 | -48.724.46 | | | 部分) | | | | | ...
新开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12:07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30 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 议的董事 7 人,分别为杨维国先生、华梦阳先生、李玉玲女士、陈亮先生、王振 华先生、朱永明先生、司志刚先生,其中董事陈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杨维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陈振亚先生、王葆玲女士、张建 英女士,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赵璇女士、副总经理焦征海先生、杨长昆先生、 杨文寿先生、赵鑫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及通讯方式表决。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 三季度的经营、 ...
新开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12:07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3-076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13:00 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 达所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分别 为陈振亚先生、王葆玲女士、张建英女士,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振亚先生召集并 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赵璇女士、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 用现场书面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 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第三季 ...
新开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3-10-19 10:34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3-074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同意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智慧 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24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13,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25.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 11,213,679.30 元(含进项税 577,387.8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3,786,320.7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新开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9 10:34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13:00 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 达所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分别 为陈振亚先生、王葆玲女士、张建英女士,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振亚先生召集并 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赵璇女士、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 用现场书面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 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建设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 资总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