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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关于电影《坚如磐石》票房的公告
2023-10-09 11:14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主投、发行的影片《坚 如磐石》(以下简称"该影片")已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公映。据 国家电影专资办数据显示,截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 24 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 上映 11 天,累计票房收入(含服务费)约为人民币 9.98 亿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 存在误差),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50%。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发 布此公告。 截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公司来源于该影片的营业收入区间约为人民币 3.00 亿元至人民币 3.40 亿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存在误差)。目前,该影片还在上映中, 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票房收入以中国大陆地区各电影院线正式确认的结算单为准; 同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版权销售收入及海外地区发行收入等尚未最终结 算。该影片的票房收入等营业收入与公司实际可确认的营业收入(包括但不限 ...
光线传媒: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3-09-26 10:24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3-05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光线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控股")的通知,光线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 | 占其所 | 占公司 | 是否 | 是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 | | 本次质押 | | | | 为补 | 质押起始 | 质押到期 | | 质押 | | | 第一大股 | | 持股份 | 总股本 | 为限 | | | | 质权人 | | | 名称 | | 股份数量 | | | | 充质 | 日 | 日 | | 用途 | | | 东及其一 | | 比例 | 比例 | 售股 | | | | | ...
光线传媒: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09-18 11:41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 | 释 义 | | 2 | | --- | --- | --- | | 声 明 | | 3 |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 | 4 | | 二、本次授予情况 | | 5 | | 三、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 | 8 | | 四、结论性意见 | | 9 | | 五、备查信息 | | 10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光线传媒、公司 | 指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 | | 划(草案)》 |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 指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线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 ...
光线传媒: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3-09-18 11:41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一、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包括:1、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2、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3、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4、不 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5、不存 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6、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 ...
光线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8 11:41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3-05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8 日以电话和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 长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 定,以及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 ...
光线传媒: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3-09-18 11:41
(三)根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个 人的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材料进行了认真 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光线传媒股 ...
光线传媒: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18 11:41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已得到光线传媒如下保证:光线传媒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所有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所有文 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所律师做出法律判断的事实和文件均已披露,并无任何隐瞒、 误导、疏漏之处。 (三)本所仅就公司本次授予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 2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 ...
光线传媒: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09-18 11:41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3-057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
光线传媒: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8 11:41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3-056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8 日以电话和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鑫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3 年 9 月 15 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8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9,727,575 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 4.28 元/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
光线传媒: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3-09-05 10:26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04869A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3-054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4 月 6 日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工商变更的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长田 注册资本:293360.8432 万元 成立日期:2000 年 04 月 24 日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