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ZHOU HONGFENG(30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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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30028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温州宏丰电工合 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 ...
温州宏丰(300283) - 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衍 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远 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 券、指数、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 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 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应当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不得 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 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应以套期保 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 ...
温州宏丰(30028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1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监督工作,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保障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审计 监督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依 ...
温州宏丰(30028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原则; (四)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定 的回避表决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的确认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 ...
温州宏丰(300283) - 合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 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合法、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合同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 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及类似文件。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合同"是指: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一)根据《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决议 通过的相关事项所需签署的合同; (二)借贷、融资、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合同; (三)债权、债务重组合同; (四)中外合资合同、中外合作合同等; (五)重大事项的战略合作协议; (六)合同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合同期限超过三年 的长期合同; (七)包含非常规或定制条款的合同,例如不竞争条款、排他性协议、重大 赔偿或违约条款的;合同类型涉及核心业务的,涉及高风险的,涉及公司知识产 ...
温州宏丰(30028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事项进行 的持续督导 ...
温州宏丰(3002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2025 年 12 月 修 订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 ...
温州宏丰(300283)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 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 露主体,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传播有关信息的机 构和个人,包括: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控制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
温州宏丰(30028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2:46
第一章 总则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除经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外,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 告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一条 为规范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或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 ...
温州宏丰(30028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二)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 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 确管理程序,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