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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300283)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 1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第一节 董事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 第一节 通知 . | | 第二节 公告 . | | 第九章 合并、分立、 ...
温州宏丰(30028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 限尚未届满; (三)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 未届满;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相 ...
温州宏丰(30028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证券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
温州宏丰(30028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治理,不断提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治理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执业行为,提升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履职意识、职业操守和业务水平,提高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培训对象包括: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核心管理人员。 第二章 培训内容与要求 第四条 培训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运作法律框架、上市公司董事与 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公司治理的 基本原则以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收购兼并、再融资政策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 其他内容。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三章 培训形式 第七条 培训形式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外部培训主要指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为主体组织实施的培训。内部培训是指 由公司不定期组织的,由公司内部 ...
温州宏丰(30028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管理, 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为获取未 来收益而以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 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 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及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有利于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及较好的投资回报。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 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 ...
温州宏丰(300283)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资金管理。纳入公 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 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 ...
温州宏丰(300283) -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同时规范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加强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开办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需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白银、铜两种 期货品种,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有 效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经营利润。 第三条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 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第四条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需求总量,期货 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第五条 期货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相应的套期保值头 寸持有时间 ...
温州宏丰(300283)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 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 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的,还应当就其符合独立性 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作出公开声明。 第一条 为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温州 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 一种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乘以其有权选出的 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或多位董事候 选人,得票多者 ...
温州宏丰(300283) - 筹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稳 定发展,加强公司对筹资业务的内部控制,防范筹资风险,降低筹资成本,促使 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温州宏丰电工合 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发行 股票、债券以及向金融机构借款融资等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 第三条 筹资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合理权衡降低成本的原则、 适度负债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 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由董事会在职权范围内负责办理与发行 公司股票、债券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财务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办理与金融机 构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总公司财务部 负责统筹,子公司财务部门协助办理。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五条 筹资业务的授权人、执行人和会计记录人之间应相互分离。 第六条 公司证券部和财务部及子公司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 ...
温州宏丰(30028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2:4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 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