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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日科技(30033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 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经理机构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公 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
兆日科技(300333) -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 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 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公司《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 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 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 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 ...
兆日科技(300333)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 的管理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并严格遵守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 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 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以致公司利益受损,而对其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分公司、控股子 公司负责人(以下统称"问责对象")的问 ...
兆日科技(30033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3、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等公司 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 动。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理财。 2、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3、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4、促进要素优化组合; 5、坚持效益优先。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 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若经慎重考虑后,因经营需 ...
兆日科技(30033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 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保 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可能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 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当按 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后执行。公司委派到全 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取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前, 不得参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和表决。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 ...
兆日科技(300333)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控制委 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理财产品的界定及管理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 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 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1 / 5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 ...
兆日科技(30033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明确公司与各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子公司规范、 高效、有序地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 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过半数席位的子公司; (三)公司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含 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从而强化公司在 资产处置、业务经营、财务运作、对外投资、抵 ...
兆日科技(30033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为买卖公司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 该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
兆日科技(3003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有关 部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位设置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 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四条 公司设立的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 ...
兆日科技(30033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独立董 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的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