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Kanhoo(300340)
icon
Search documents
科恒股份(30034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 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根据《江门市科恒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经理(总裁)、副经理 ...
科恒股份(30034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1
第一条 为适应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门市 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公司董 ...
科恒股份(300340)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门市科恒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有 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六)应予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 (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股 ...
科恒股份(30034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 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审计委员会应做好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公司应当在年度 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履 行职责的具体情况。 第三条 审计委 ...
科恒股份(30034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经理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根据《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
科恒股份(300340) -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激励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董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项 职责,依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具体包括:内部董事、独 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 内部董事,指在公司除担任董事(含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外还担任其 他职务的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亦属内部董事。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含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 (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 ...
科恒股份(30034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自身债务提供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不属于上述 对外担保,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 时披露。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
科恒股份(30034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 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应当比照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当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控制地位或 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谋取 非法利益。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利用非公允的关联交易、资产重 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 第 1 页 共 6 页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科恒股份(300340)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的需要,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 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 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2号指 引》")和《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信息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事项是指《企业 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定义的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 ...
科恒股份(300340) -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 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使用人 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设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 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尚未披露的年报、半年报、季报; (二)公司股利分配方案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出售资产的决定; (五)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六)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七)公司减资、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