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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治理机制,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 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和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 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提 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年审相关材料,包括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 表,有权要求财务负责人就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及投、融资活动中的重大事项 进行说明。审计委员会应将上述审核的情况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六条 审计委 ...
华鹏飞(300350)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管理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全资、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 制,实现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未经公司有权决 策机构审批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不得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 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期货和衍 生品交易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 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 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 资产既可以是证券、 ...
华鹏飞(300350) - 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控制与管理, 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健全资金统一调控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财务 风险,保障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公司资金实施预算管理,实现对各子公司的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公司 各业务部门、各子公司的资金收支,必须按规定编制年度资金预算,经公司财务 部门初审、公司财务负责人复审,汇总上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一)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原则; (二)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原则; (三)资金收支"两条线"原则; (四)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资金,指公司所拥有或可支配的现金、银行存款、金融票 据、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产。本制度所指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 金、营运资金。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和非风险投资、在建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投 资等资金支出;融资资 ...
华鹏飞(3003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 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 ...
华鹏飞(300350)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印章是公司对内、对外行使权力的标志,也是公司名称的法律 体现。因此,为加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 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杜绝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使公司印 章管理更趋规范化、制度化,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的 印章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印章的分类、适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3.财务专用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票据及其他财务凭证,银行相 关业务等。 4.发票专用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 (三)其他说明 1.各公司的基础类印章只允许存在 1 枚。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含电子印章)根据适用范围主要分为基础类、业 务类、部门类三大类印章。 第四条 基础类印章 (一)基础类印章为公司对外经营必备且在公安、工商、税务等有关行政 监管部门备案过的印章。 (二)基础类印章的适用范围 1.公章:适用于公司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公司出 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
华鹏飞(3003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和 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鹏飞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 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职工代表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 由职工代表大会解除其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行使法律、 ...
华鹏飞(30035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其他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统一公司信息披露渠道、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将所有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及证 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 体公布。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 ...
华鹏飞(300350)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行为, 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 数据信息、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 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可连聘连任。 (三)具有较强的经济分析、财务分析、财务计划和资本运营能力,熟练掌 握企业会计准则、税务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 ...
华鹏飞(30035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第三条 本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本制度所指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公 ...
华鹏飞(30035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加强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辞职报告应当在 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 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