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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07-01 09:52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5)061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 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一、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如下: | 序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 | 产品 | 金额 | 起息 ...
华鹏飞: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7 16:49
Core Points - The company held its 25th meeting of the 5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June 27, 2025, with all 7 directors present, and the meeting complied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1] - The company approved the proposal to amend it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related rules to align with the latest legal requirements and improve governance [2][3] - The company also approved the proposal to establish and revise internal governance systems to enhance operational standards and governance structure [2][3]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decided to rename the "Board Strategic Committee" to "Board Strategic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ommittee" and revised its rules to include sustainability responsibilities [4] - The company scheduled the 3rd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for July 15, 2025, at a specified location in Shenzhen [4][5] Summary by Sections Amendments to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 The company proposed amendments to it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related rules to comply with the latest legal regulations, with unanimous approval from all directors [1][2] Governance System Revisions - The company plans to revise or add governance systems to ensure compliance with current laws and improve governance practices, receiving unanimous support from the board [2][3] Strategic Committee Changes - The Board Strategic Committee was renamed to reflect a focus on sustainability, with updated rules to enhance its responsibilities, also receiving unanimous approval [4] Upcoming Shareholder Meeting - The company announced the date and location for the upcoming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set for July 15, 2025 [4][5]
华鹏飞(300350)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 效监督,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决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 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 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四条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应当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 要包括其履行职责及行使职权的情况、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委员 ...
华鹏飞(3003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其本人行为,也应遵 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 财务负责人等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相关法律、法 ...
华鹏飞(30035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含 分、子公司相关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 ...
华鹏飞(3003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应当于事实发生之 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 ...
华鹏飞(300350)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决定设立华鹏飞股 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人选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相关法 律、法规、规 ...
华鹏飞(300350)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财务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体现公司经营的战略导向,在企业的筹资、投资和经 营活动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应突出以下五个环节:财务预测、决策、预算、控制和分 析,通过财务管理来落实公司的战略意图,通过预算管理控制成本,通过财务分析加 强公司的财务预测和决策,控制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是规范公司及其下属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的会计核 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并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 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各子公司需如实 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 报送财务决算。公司统一调度子公司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 ...
华鹏飞(30035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重大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 长和董事会报告的信息传递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子公司)的主要 负责人或指定联络人。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或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 人员。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公司内部其他对公 ...
华鹏飞(30035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 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以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