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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金: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05-24 08:39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 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推选了独立董事桑郁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 事审议,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通过审阅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 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不存在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
ST汇金: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24 08:39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星期二)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股份")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星 期二)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4 年 6 月 11 ...
ST汇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4 08:39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根据《公司章程》,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祝峰先生作为本次董事会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祝峰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非独立董 事韩春丽、独立董事李宗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毛世权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
关于ST汇金的年报问询函
2024-05-22 01:4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177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 情况: 1.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包括原高管留置事项、 转让子公司云兴网晟控股权的商业逻辑及后续款项的可收 回性。请你公司: (1)说明原高管留置事项的最新进展,以及对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和财务报表的影响。 (2)说明转让子公司云兴网晟 51%股权的商业逻辑,是 否真实转让,交易作价是否公允,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受让方 肖杨(云兴网晟原持股 49%的股东、总经理)是否存在其他 利益安排。 (3)说明公司对云兴网晟和肖杨应收款项的金额、具 1 体内容、形成过程以及可回收性,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 分。 (4)进一步说明公司采取的消除保留意见相关事项影 响的具体措施以及可行性和最新进展。 请年审会计师作出解释说明。 2.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1-2023 年营业收入持续大幅下 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 负值。请你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5号
2024-05-21 11:0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汇金股 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 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本案其他当事人郭某凯、魏某 生、杨某宪的申请,我局于2024年4月19日举行听证会,听取本案其他当事人的陈述和 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汇金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5770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6246009000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5号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5号 当事人:刘某超,女,198X年X月出生,时任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汇金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秘书,住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 2022年8月17日,汇金股份收到邯郸市永年区监察委员会对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 郭某凯实施留置的《留置通知书》。2023年6月,汇金股份主动向我局供述郭某凯被留 置情况,并于6月15日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51号)中披露该事项。 上述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
2024-05-21 11:05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5763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6245439000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 当事人: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股份或公司),住所:河北 省石家庄市高新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汇金股 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 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本案其他当事人郭某凯、魏某 生、杨某宪的申请,我局于2024年4月19日举行听证会,听取本案其他当事人的陈述和 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汇金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汇金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2022年4月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1,524.52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算错误 2016年,汇金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以下简称棋鑫基金)。2019年,汇金股份将该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
2024-05-21 11:05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5764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6245574000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 当事人:郭某凯,男,197X年X月出生,时任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汇金股份或公司)总经理,住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汇 金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 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当事人郭某凯、魏某生、杨某宪 的申请,我局于2024年4月19日举行听证会,听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意 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汇金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算错误 2016年,汇金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 下简称棋鑫基金)。2019年,汇金股份将该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1年末,汇金股份在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过程中,未考虑棋鑫 基金《合伙协议》关于"合伙人收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3号
2024-05-21 11:05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3号 当事人:魏某生,男,197X年X月出生,时任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汇金股份或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住址:天津市河西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汇金股 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 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当事人郭某凯、魏某生、杨某宪 的申请,我局于2024年4月19日举行听证会,听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意 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汇金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算错误 2016年,汇金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以下简称棋鑫基金)。2019年,汇金股份将该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1年末,汇金股份在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过程中,未 考虑棋鑫基金《合伙协议》关于"合伙人收回全部出资本金后,投资净收回的可分配资 金按照8:2的比例进行分配"的约定,导致2021年度多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82.66万元。 2023年4月27日,汇金股份主动披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2号
2024-05-21 11:05
2016年,汇金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以下简称棋鑫基金)。2019年,汇金股份将该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1年末,汇金股份在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过程中,未 考虑棋鑫基金《合伙协议》关于"合伙人收回全部出资本金后,投资净收回的可分配资 金按照8:2的比例进行分配"的约定,导致2021年度多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82.66万元。 2023年4月27日,汇金股份主动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8号),对前述会计差错予以更正,追溯调整2021年度财务报表,影响 2021年度利润总额682.66万元,占更正前利润总额的10.04%。 二、未按已披露的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5766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6245697000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2号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2号 当事人:孙某恒,男,197X年X月出生,时任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汇金股份或公司)财务总监,住址:河北省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号
2024-05-21 11:05
汇金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 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杨某 宪作为汇金股份时任董事长,是对汇金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某 宪组织汇金股份主动向我局供述上述违法行为,并组织汇金股份主动进行会计差错更 正(已另行处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 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当事人杨某宪及其代理人提出如下陈述申辩意见:一是当事人不熟悉信息披露的 法律法规,不存在违法的主观故意,未及时披露案涉事项系受时任董秘误导;二是当 事人并非案涉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三是对当事人的处罚明显偏重。综上,当事 人请求不予处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5768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6245907000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号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