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Amarsoft(300380)
icon
Search documents
安硕信息(300380)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2025-11-25 08:5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 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所涉简称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3-1-1 | 声明 1 | | | --- | --- | | 目 ...
安硕信息(300380)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2025-11-25 08:56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关于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声 明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 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陈灿雄、沈羽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 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上市保荐书的真实、准确、 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涉简称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
安硕信息(300380) - 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有关财务问题专项说明回复
2025-11-25 08:56
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回复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大信备字[2025]第 4-00021 号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深圳证券交易所: | 黑体(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不加粗) | 对审核问询函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5 年 11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安硕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59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硕信息"、"发行人"、"申请人"、"上市公司"或"公司")已会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华福证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 师"或"德恒")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大信") 等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 实,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本回 ...
安硕信息:补选独立董事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1-10 14:11
Core Viewpoint - Anshuo Information (300380) announced the nomination of Mr. Xu Shuang as a candidate for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 of the fifth board of directors [1] Company Summary - The company has put forward a candidate for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 position, indicating a potential shift or enhancement in governance structure [1]
安硕信息(300380)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0 10:46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 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上海安硕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
安硕信息(30038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10 10:46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加强公司管理,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 负责。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董 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 任高 ...
安硕信息(30038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10 10:46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 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
安硕信息(30038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10 10:46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 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 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 ...
安硕信息(30038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1-10 10:46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 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 ...
安硕信息(30038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10 10:46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 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在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