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hua(3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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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仪器(30041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7 10:33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最近三年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 ...
南华仪器(30041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0-27 10:33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统一领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审计评价活动。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 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 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依照本制度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并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专 ...
南华仪器(30041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27 10:33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 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和《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 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 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法人。 (六)中国证监会、深 ...
南华仪器(300417) - 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2025-10-27 10:33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资产处置 行为,加强公司的资产处置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及《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公司的各类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产处置包括以下行为: (一)出售、置换资产; (二)租出资产; (三)就公司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等); (四)赠与资产; (五)资产重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 ...
南华仪器(300417) - 股东会规则
2025-10-27 10:33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规范运作,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 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 ...
南华仪器(30041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7 10:33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 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
南华仪器(30041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7 10:3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适用本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必须按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会、董事 会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根据《公司法》、《证 ...
南华仪器(30041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0-27 10:33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 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 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 ...
南华仪器(300417)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10-27 10:33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时,股东所持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 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 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 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在选举或者更换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董事的情形 除外。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不采 ...
南华仪器(30041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7 10:3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三会结构,公司决定 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 相应废止。依据上述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并对其他 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证券代码:300417 证券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25-046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章程》修订说明及修订对照表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