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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仪器(300417)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4 09:04
Financial Performance Expectations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profit of between 11.5 million and 15 million yuan for 2024, achieving a turnaround from a loss of 4.1484 million yuan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3]. - Operating revenue is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113 million and 125 million yuan, compared to 112.21 million yuan in the previous year [3]. - The estimated impact of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on net profit for 2024 is approximately 30 million yuan, primarily from the sale of real estate and land use rights [5]. Asset Sales and Contributions - The company has sold its property and land use rights located in Nanhai District, Foshan City, Guangdong Province, contributing to the expected profit [5]. Financial Reporting and Compliance - The financial data in the earnings forecast has not been audited by a registered accountant but has been preliminarily assessed by the company's finance department [4]. - The company will disclose detailed financial data in its 2024 annual report, adhering to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for timel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7]. Investor Awareness - The company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cautious decision-making and awareness of investment risks for investors [7].
南华仪器(300417)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5-01-17 10:04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二〇二五年一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致: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南华仪器"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南华仪器重大资产购买暨 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所律师就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前六个月至本次交易重组报告 书披露日期间(以下简称"核查期间")相关机构及人员买卖南华仪器股票的自 查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为出具本核查意见,本所律 ...
南华仪器(300417)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1-17 10:0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支付现 金方式向佛山嘉旭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伟光、刘务贞、叶淑娟、 郭超键购买其所持有的广东嘉得力清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得力"或 "标的公司")39.4745%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 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 具体如下: 项目组获取了本次交易核查对象出具的自查报告并对核查对象进行访谈,同 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南华仪器重大资产重组再迎新进展,交易完成后将成为嘉得力控股股东
证券时报网· 2025-01-01 00:5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嘉得力54.4745%的股权,成为嘉得力的控股股东。 2024年12月31日晚间,南华仪器(300417)公告,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佛山嘉旭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杨伟光、刘务贞、叶淑娟、郭超键购买其所持有的广东嘉得力清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31992)(以下简称"嘉得力")39.4745%的股权。 根据公告,标的企业嘉得力向上市公司承诺,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800万元;2026年度实现的 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或2025、2026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800万元;嘉得力2027年度实现的 净利润不低于2100万元,或2025、2026、2027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5900万元。 (文穗) 校对:李凌锋 ...
南华仪器(300417) -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4-12-31 16:00
南华仪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仪器"或"公司")拟以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杨伟光、佛山嘉旭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郭超键、刘务 贞及叶淑娟持有的广东嘉得力清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9.4745%的股份(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3、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 4、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交易相关方签署的交易协议等文件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5、本次交易为现金购买资产,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南华仪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同时,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存在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故不适用《重组管 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 6、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 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 ...
南华仪器(30041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4-12-31 16:00
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做出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嘉得力39.4745%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 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已在《佛 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进行了详 细披露,且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企业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 情况,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在 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 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南 ...
南华仪器(300417)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1 16:00
股票代码:300417 股票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24-062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0:30 在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 董事 5 人,实际参会董事 5 人。董事杨耀光、杨伟光、邓志溢、李苑彬、郭剑花 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李源、何惠洁、梁洁凤,列席 本次会议的高管为梁伟明、肖泽民、周柳珠、伍颂颖、陈勇理、苏启源。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推选公司董事杨 耀光先生主持。 二、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杨伟光、佛山嘉旭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
南华仪器(300417)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1 16:00
股票代码:300417 股票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24-063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杨伟光、佛山嘉旭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郭超键、刘务贞及叶淑娟持有的广东嘉得力清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9.4745%的股份(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照创业板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后,认 为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且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 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各项要求与实质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
南华仪器(300417) - 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2024-12-31 16:00
股票代码:300417 股票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24-064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杨伟光、 佛山嘉旭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佛山嘉旭")、郭超键、 刘务贞及叶淑娟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嘉得力39.4745%的股份。根据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杨伟光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佛山嘉旭为杨伟光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 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叶淑娟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 相关的议案, ...
关于对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杨耀光、梁伟明、周柳珠、伍颂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14号
2024-12-26 11:1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214 号 关于对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杨耀光、梁伟明、周柳珠、伍颂颖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更正后的半年度报告。 二、未按规定审议及披露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南华仪器 2022 年年报披露的应收账款账龄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在 2021 年度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对于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南 华仪器未按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导致公司 2022 年年报 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前五大客户及交易金额信息披露不准确。南华仪器 2023 年年报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 〔2021〕15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 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导致 2023 年年报披露的前五大客户及交易金额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南华仪器董事长杨耀光、总经理梁伟明、财务总监周柳珠、 董事会秘书伍颂颖,未按照《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