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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关于重新制定公司GDR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及终止实施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2024-02-02 13:01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及现行有效的《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能 够满足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要求,故无需另行制定本 鉴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1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6 号:境内上 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指引》等关于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新规则实施, 公司决定终止实施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无锡先导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草案)》,并在现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形成 GDR 上市后适用的《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草案)》")、《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草案)》")。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3 关于重新制定公司 GD ...
先导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2 13:01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2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 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 开,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严格 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参加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 ...
先导智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2 13:01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3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 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剑波召 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 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独立履行职责。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 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 ...
先导智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GDR上市后适用)
2024-02-02 13:01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 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无 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 ...
先导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2 13:01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 业会计人士。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 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
先导智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2 13:01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
先导智能: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2-02 13:01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及 子公司部分业务需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不仅会影 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且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造成较大影响。 为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 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商业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 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该远期结售 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售汇。 公司及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以正常业务为基础,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以固定换 汇成本、稳定和扩大业务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 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金额不超过 30 亿人民币或等 值其它币种,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 定因素增加 ...
先导智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2-02 13:01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经营战略需要,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 15 亿元;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22.5 亿元; 3、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 4、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 5、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 6、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 7、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 ...
先导智能: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2 13:01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 的信息安全,规范公司及各证券服务机构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保 密和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境内企业境 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 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无 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情况, 特制定《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 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八条 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提供、公开披露,或者通过其境外上市主体等提供、公开披露其他泄露后会对国 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
先导智能: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24-02-02 13:01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7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 2 月 2 日,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先导智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就公司将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金额不超过 30 亿人民币或等 值其它币种,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业务需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 不仅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且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造成较大 影响。为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 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商业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以正常业务为基础,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以固定换 汇成本、稳定和扩大业务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