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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1-27 16:0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 议组织等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
先导智能(300450) -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5-01-27 16:00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是指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发行证券及上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 市的全过程,包括准备阶段、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备案阶段及上市阶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四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 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根据《保密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规范保护。 第五条 在执行秘密事项过程中,需要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时,应当先行采 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确定。 第六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以及提供相应服务的证券 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本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增强保守国家秘密和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建立健 1 全保密和档案工作制度,采取必要措施落实保密和档案管理责任,不得泄露国家 秘密和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得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加强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教 育和管理,认真落实本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规定的各项具体措施 ...
先导智能(30045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1-27 16:0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
先导智能(30045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1-27 16:00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 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无锡先 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为获取 未来收益而以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 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 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及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有利于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及较好的投资回报 ...
先导智能(300450) - 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1-27 16:0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 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本细则的规定,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先导智能(30045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1-27 16:0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或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 ...
先导智能(30045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1-27 16:00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9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与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 330 亿元人民币和 5 亿美元,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 函等。同时,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 30 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担保 额度等以银行最终核定及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 ...
先导智能(300450) - 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1-27 16: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为满足公司国际化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本次申请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 后的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增 选黄斯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斯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黄斯颖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6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8 日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6 附件: 黄斯颖女士简历 黄斯 ...
先导智能(30045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斯颖)
2025-01-27 16:00
证券代码: 300450 证券简称: 先导智能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黄斯颖作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无 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 ...
先导智能(300450) - 关于就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1-27 16:0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就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8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 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说明 鉴于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根据相关规定,拟对《无锡先导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无锡先导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无锡先导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