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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1 10:3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
山河药辅(300452) - 风险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3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风险管理及职责分工 第三章风险识别 第四章风险评估和分析 第五章风险应对 第六章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七章附则 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 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 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应对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 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 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 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公司风险可分为: 战略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合规风 险和投融资风险。 (一) 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二) 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三) 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 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 ...
山河药辅(30045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3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推进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进行的 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理有效, 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配备与审计任务相匹配的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的 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审计业务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财会和经营管理经验。内部审计部 门的负责人应当为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由董事会任免,内部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 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及相应的专业知识,应忠 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高效,遵守职业道德和专业标 ...
山河药辅(30045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31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 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下属企业。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 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日常管理部门。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 ...
山河药辅(30045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3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 资金。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做到周密计划 ...
山河药辅(30045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31 10:3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 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 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山河药辅(300452)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1 10:3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 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 事之时自动丧失,并由提名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 ...
山河药辅(300452)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1 10:3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 1/2 以上且其中 1 名独立董事须 为会计专业人士。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 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与公司审计部门合署办 公,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
山河药辅(300452)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3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致 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 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提出辞任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
山河药辅(300452)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31 10:3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 O 二五年七月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党组织建设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章程修改 第十二章 附则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